"达鲁花赤"考

参考1:

达鲁花赤

达 鲁 花 赤

蒙古和元朝的官名,为所在地方、军队和官衙的最大监治长官。蒙古语daruqa■i(镇守者)的音译,相当于突厥语的巴思哈(basqaq)。蒙古贵族征服许多其他民族和国家,无力单独进行统治,便委付当地统治阶级人物治理,派出达鲁花赤监临,位于当地官员之上,掌握最后裁定的权力,以保障蒙古大汗和贵族的统治。

早在成吉思汗时期,蒙古就设有这一官职。征金战争中,成吉思汗曾任命西域人札八儿火者为黄河以北铁门以南都达鲁花赤。蒙古西征,占领欧亚大片土地,在重要地区和城镇,都设置达鲁花赤。花剌子模都城撒麻耳干,曾由契丹人耶律阿海任达鲁花赤。1257年,蒙哥汗派剌真驸马之子乞■赴斡罗思任达鲁花赤,籍户口,收赋税,签发兵丁,权力极大。

入元以后,路、府、州、县和录事司等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置达鲁花赤,虽然品秩与路总管、府州县令尹相同,但实权大于这些官员。设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长官司,也设达鲁花赤。兼管军民的安抚司,大都设有此职。各投下分邑的达鲁花赤则由各该诸王驸马委派自己的陪臣充任。

蒙古军和蒙古探马赤军一般不设达鲁花赤。其他各族军队除特殊情况外,都在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设达鲁花赤以监军务,品秩与元帅、万户、千户相同。

元朝皇室、各斡耳朵和诸王驸马拥有编户齐民之外的私属人户——打捕鹰房诸色人匠等怯怜口,各设总管府或提举司管理。这些府、司照例都设有达鲁花赤。与重要财政收入有关的官衙,如规运所、运粮提举司、茶园提举司、栽种提举司以及各种宝钞库,皆设此职。设达鲁花赤的还有御药院、行御药局、回回药物院、监造金玉宝贝官、御衣局、尚衣局、掌管大寺院财务的各总管府、营缮司、提举等司。

元代达鲁花赤品秩最高曾达正二品(大都、上都达鲁花赤,后降为正三品)。品秩最低的是路府治所的录事司达鲁花赤,正八品。在重要地方和军队还设有副达鲁花赤。

至元二年(1265),元廷正式规定,各路达鲁花赤由蒙古人充任,总管由汉人、同知由回回人充当。之后,汉人作达鲁花赤的,便解除官职。在缺少蒙古人时,允许由“有根脚”(门第高贵)的色目人充任。此职的设置有明显的民族歧视和压迫的性质。

引自:http://baike.baidu.com/view/64458.htm

参考2:

在行省之下的路、散府、州、县,都有所谓达鲁花赤,而行省衙门本身反而没有。原因是行省的最高长官,无论左丞相或平章政事,或右左丞,或参知政事,总可以用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而路府州县的总管由于是亲民之官",在事实上非用汉人不可,于是就添设一个达鲁花赤在这总管之上。

 

 达鲁花赤"与屠寄所喜用的答鲁合臣是同一个词,前者是少数,后者是多数。

 

 达鲁花赤同源的另一个字:答鲁合刺秃孩,意思是做了提调的人们"。因此,答鲁花赤也可以视为兼有提调派遣"的字义。

 

 所以,元朝的汉人常常把达鲁花赤翻译为“宣差”、“节使"。其实,宣差是暂时性的,不甚恰当。译为节使"较妥。不过,路与散府的达鲁花赤,还可以勉强称为节使";州与县的达鲁花赤,似乎太小,当不起节使的称呼。

 

 路的达鲁花赤,在官阶上是正三品,与中央的六部尚书相等。散府"的达鲁花赤是正四品。州的达鲁花赤,依户口之多寡而分等级,最大的是从四品,最小的是从五品。县的达鲁花赤,最大的是从六品,最小的是从七品。

引自:黎东方.细说元朝.三九.达鲁花赤

http://iloveltt.blog.hexun.com/13305091_d.html

参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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