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银行卡信息屡屡被盗取?

ATM机骗术大曝光

   市民维权曲折艰辛

   如何防范信用卡被盗

   【案例】一银行多张卡遭跨境盗刷

    今年国庆假期,李小姐和朋友到广州一游乐场玩。她的钱包里只带了120元现金,在游乐场门口,她用中国建设银行的龙卡买了三张门票。中午,在饭店吃完饭,她又用招商银行的信用卡刷了340元餐费。晚上,逛完商场,她买了两件衣服一对耳环,刷的是广东发展银行的信用卡。

    李小姐说,她的朋友中,每人钱包里都有三张以上银行卡。这是她的父辈在20多年前所不能想像的。

    李小姐的家乡是湖南湘潭农村,上世纪80年代初期,她的父亲洗脚上田,做起蔬菜批发生意。两三年后略有了些积蓄,他用报纸包着钱,存到农村信用合作社,换来一本存折。

    和那个年代所有从事个体经营的家庭一样,这本存折被压在箱子底,缝在枕头里,只有夜深人静时才会被偶尔拿到灯下翻看,上面的数字成了各家最大的秘密。

    自1985年中国首张银行卡问世,迄今为止,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已达16.2亿张。银行卡迅速取代存折,几乎每个与银行有业务关系的人都持有银行卡。

    和20年前压箱底的存折不同的是,你银行卡里的数字,还有别人盯着。一张银行卡被复制后,持卡人即使卡不离身,钱仍然可以被他人提取。

    保卫银行卡,还意味着要同时保卫你卡里的钱。

    本报讯 银行卡明明在自己身上,却遭他人跨境盗刷。这是深圳某公司员工秦先生和他十来名同事的离奇遭遇。他们都持有深圳某银行的金卡,一段时间来,卡里的钱在俄罗斯、波兰、南非、英国等国家被盗取,但其实他们从未到过这些国家。在国外被盗的现金能否追回,目前还是未知数。

    深圳卡在俄罗斯被盗刷

    2008年7月1日,秦先生最后一次取款,在深圳一台ATM机上取了800元。7月15日,他再次在ATM机上取钱时,已经无法取出。联系银行客服中心后他得知,银行卡被冻结了,原因是7月9日-15日,这张卡在俄罗斯境内一台ATM机上被取款21次,最后一次取款是北京时间7月15日凌晨1时25分左右,被盗卢布金额折合人民币近5万元。7月17日,这张卡再次被扣款两次,并且造成透支。为何账户冻结后还被扣款,银行方面解释,跨境取款有三个工作日处理时间,15日取的钱系统17日才显示。

    蹊跷的是,秦先生的护照显示,7月1—21日,他没有离境记录,他也表示,银行卡一直在自己身上。

    此事令涉事银行内部感到震惊,并立刻成立了包括行长在内的专项组进行研究,涉事银行电话银行、零售部、南山支行行长都承诺马上解决,并提出了解决方案。

    但是两个月后,秦先生突然被告知,被盗款是在ATM机上被取走的,国际银联不肯提供录像,按照规定,这视同储户本人取款。

    同一公司多张卡遭盗刷

    巧的是,秦先生的多位同事均有过类似遭遇。他们都是同一家银行的客户,而且是集体办的卡。

    去年8月21日,王先生的卡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取现25000卢布。而他从来没去过圣彼得堡,且出事时还在另一个国家出差。

    李先生于2007年8月初到达乌克兰,9月15号前,没有取过钱,也没有查询过余额。9月15日曾经在取款机上尝试取钱,但取不出来,只能查询余额,当时怀疑取款机没钱,未在意。9月19日,他在另一台取款机取钱,还是取不出来,心里生疑,上网一查发现钱已被冻结,而存款少了3.5万元,历史记录显示,这笔钱在9月9-11日分3天被取走。

    今年9月10日,万先生由于要出差,从银行柜台取了300美元。9月18日晚上他在银行专业版上查工资的时候,发现有三笔不明海外取款,数额达数万元人民币。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以后,发现这三笔交易都发生在波兰,确认他的卡被盗用。9月19日,银行卡被冻结处理。

    徐先生在斯里兰卡工作,他的银行卡最近在英国被盗取,损失金额达数万人民币。去年7月,在墨西哥工作的江先生的银行卡也在墨西哥被盗取。同样是在去年,纪先生的银行卡在南非约翰内斯堡机场被盗取2000元本地货币。

    巧合的是,被盗刷卡的是同一家公司员工,涉事的银行也是同一银行,案件集中发生在几个月,涉案的金额至少10多万元,其中在俄罗斯被盗的最多。秦先生认为,这与银行卡的安全性有关系,与他们工作性质没有关系。

    银行无法确认是否冒领

    涉事银行深圳支行相关负责人承认,秦先生及其同事的卡确实在国外被刷,总行已向国际银行卡组织反映此事。但对方回复,只要凭卡和密码在ATM机上取款,都视同是客户本人在取款。目前,此案无法证实交易确非他们本人或者授权他人办理。

    该负责人说,国际银行卡组织拒绝进一步查询,建议公安机关加快调查进度。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银行研究专家宋玮认为,银行理应对银行卡复制的用户履行赔偿责任。他说,我国银行卡诈骗案屡禁不止与银行监管不足有关。比如,银行监控设备形同虚设、银行在接到投诉后没有及时向用户提出风险提示。

    中国政法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员张樊也认为,只要储户在银行卡使用过程中没有过错,履行到了注意交易安全的义务,那就没有法律依据要求储户自己来负担损失。

    下一页:ATM机骗术大曝光

在ATM机被贼眼盯上的年代,作为普通老百姓,要保护好自己的钱财,必须无奈地去了解犯罪分子那五花八门的手段,尤其是所谓高科技犯罪———克隆银行卡技术。

夜幕下的贼眼

2008年7月27日晚,荔湾区陆居路某银行附近。便衣民警正在此处打伏击,突然发现几名男子总是在银行附近徘徊,眼睛偷偷盯着来来往往取款的人。“一看就知道他们不是好人”,知情民警回忆说。

当晚便衣们其实并不是冲着这些人去的。打掉这个8人团伙其实“很巧”。

晚上8时30分左右,这几个可疑分子果然动手了。在陆居路的这家自助银行附近,两名男子趁无人注意,来到自助银行的玻璃门前,在门上的刷卡器上套上了一个东西,与此同时,另外两名男子走到ATM机前,在上面也安装了一个物件。进行活动的还不只这4个人,银行对面的马路上还有两人埋伏着,对着笔记本电脑准备“直播”。

这个可以看到储户使用银行卡取钱全过程的“直播”,是通过疑犯装在ATM机密码键盘上方的“贼眼”(微型摄像头)实现的。

据介绍,这种微型摄像头通过无线发射,犯罪分子在200米左右的范围内能无线接收摄像头传递的视频资料,观看用户取钱的全过程。作案者通常是一连摄取几个人的资料才拆除作案工具离开现场。

在看“直播”的过程中,他们要同时记录下每张卡的密码,以便之后对应他们仿制的虚假银行卡。同党则在附近望风。

这几个犯罪嫌疑人显然不够走运。约3小时后,其中几人离开现场吃夜宵,便衣们趁机实施抓捕,先后在银行和附近大排档抓获吴某海等8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两个刷卡器、1个微型摄像机。

警方在此次行动中缴获的刷卡器在网上也叫读卡器。当晚,两名疑犯就是将它装在自助银行玻璃门的刷卡器上,其作用是获取银行卡的磁条信息。

记者从一些警员处了解到,读卡器只能获取银行卡磁条信息,在将磁条信息传至电脑后,犯罪分子还需要通过写卡器将数据复制到空白卡或者普通的磁条卡上。如此,一张“克隆”卡就诞生了。

“克隆”卡与真卡一样,能顺利通过ATM机的识别,加上偷拍而得的密码,疑犯便能大摇大摆地取走他人卡上的钱财。国庆节前,广州警方发出一系列防骗提示,其中就提到了这种在ATM机上装盗卡装置的手法。

高声叫卖的读卡器

在普通人眼里,这种盗卡装置实在是高科技,神秘的银行卡磁条居然这么容易被复制吗?

然而,在互联网上,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早在2006年,就有一个在网上发帖邀下线加盟的克隆卡团伙被浙江警方抓获,该团伙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在浙江、福建、广东、甘肃、河南、上海等全国10余个省市发展了下线,帮助他们复制银行卡。

现在看来,当时这一团伙还留了一手,他们并没有将复制卡的技术直接传授给下线,而是让下线将盗取的银行卡磁条信息通过网络上传给他们,由他们克隆出一张张银行卡寄回。所有盗取的钱,他们都与下线三七分成。

但是两年后的今天,连技术本身也被摆到了互联网上出售。只消在搜索引擎里输入“银行卡读卡器”、“写卡器”等词条,便会弹出商家叫卖的信息。有的商家与买家是通过QQ或者电子邮件“地下”联络,有的则直接留下固话和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

一家自称在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的科技公司便如此大胆。他们还在银行卡磁卡读取器的用途说明中写道———专用于磁卡/条码信息的读取并将读取的信息传递到计算机或终端设备上,该产品可广泛应用于银行、证券、商业等行业及领域。尽管半遮半掩,其产品用途已经不言自明。

这些金融作案工具在网上叫卖的价格不同,有的要价万元,有的则更多。有人在网上叫卖称,全套银行卡复制装备,包括20张空白磁卡,总价格2.5万元,整个过程类似于光盘刻录。这些叫卖者甚至提醒买者作案时应如何伪装自己。

在中国最大的ATM机提供商广电运通的官方网站上,记者发现了一篇名为《广电运通全面构筑安全体系》的文章,该文列举的常见犯罪手法就提到了复制银行卡、安装摄像头、假键盘等,并提出了一些安全解决方案,如在ATM机上装反光镜和大面积照明设备,使持卡人更清楚地看到周围环境,并观察身后是否有人尾随,应用加密键盘,避免犯罪分子窃取密码等等。

一名警员告诉记者,犯罪分子套在门禁系统或者ATM机上的装置色彩与ATM机类似,乍一看浑然一体,普通人很难发现。这时候,最可指望的,恐怕就是犯罪分子安装盗卡设备时稍微粗心一些。警方称,有时候罪犯也并非安装得很认真,用户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周围毫无规则的胶水印。

对于储户来说,首先是在门禁系统刷卡时要注意观察刷卡器有无异常,有没有被改造、粘贴的痕迹。其次是来到ATM机面前要观察机器有没有被人动手脚,密码键盘上方或者侧面墙上有没有异常物体。一些犯罪分子甚至会在柜员机旁边的墙上装上一个广告夹,夹内就隐藏了微型摄像头。

据记者了解,广州警方并未对银行卡盗卡案件做专门的数据统计或分类,但可以肯定的是,盗卡的犯罪方式不只一种。这些方式技术含量高低不同,但是一样是在ATM机上动手脚,一样对储户造成很大威胁,对于处在弱势的储户来说,防范意识更加重要。

骗术1 安装盗卡器

犯罪分子在插卡口安装简易盗卡器制造假“吞卡”现象,待人走后取卡盗钱。这种盗卡器其实只是靠一个塑料质地的伪插卡口和一段透明胶布组成,假插卡口外观与真的极其相似,可以覆盖在ATM机插卡口上。

盗卡器的作用是阻止银行卡进入ATM机,让用户误以为是机器吞卡,进而拨打犯罪分子张贴在ATM机上的假银联电话,诱导其说出密码或者在ATM机上直接转账。

防范指引:注意插卡口的颜色与ATM机其他地方颜色是否一致,是否有粘贴或改装痕迹,如胶水痕迹等。必要时可以用手试探一下,看是否能够挪动,ATM机各部分是一体的,不会被挪动。牢记银行卡所属银行的咨询电话,不要轻信张贴在ATM机上的银联电话,不要说出密码。

骗术2 安装假键盘

假键盘包括两种。一种安装在门禁系统上,要求用户在进门刷卡时同时输入密码,以此盗取用户密码,具备一般金融常识的人比较容易识破这种骗术。

另一种假键盘更具有迷惑性,直接在ATM机的密码键盘上覆盖一个键盘,该键盘外观看上去与真的一样,但是其下面隐藏的集成电路和显示屏,能清晰地记录下储户输入的密码。

防范指引:观察自助银行门禁上是否有附加装置,进门时无需输入密码,切勿上当。输密码时观察ATM机密码键盘有无改动痕迹,颜色与ATM机其他部分有无差异。

骗术3 声东击西术

犯罪分子通过拍肩调包来偷卡偷密码。这种方式看似非常古老,但也让犯罪分子屡屡得手。一般是团伙作案,在储户取款时一人通过拍肩、拽头发、扔钱等方式引开储户的注意力,另一人迅速操作用假卡调换插卡口吐出的银行卡。或者是,一个大人带着孩子等在储户身旁,等取钞口吐钱时,孩子迅速抢走现金,如若储户去追赶,大人则执行退卡操作,夺走银行卡。密码通过从旁偷窥获得。

防范指引:取款要专心,不要让他人干扰,发现别人在一米之内,要提醒其保持距离。受干扰时先用手捂住插卡口,防止调包。取款时用手遮盖键盘,防止偷窥密码。取款凭条要撕碎,不要随手丢弃。

骗术4 破坏出钞口

犯罪分子在出钞口安装金属夹或者粘贴双面胶,阻止现金流出。目的是诱使储户拨打ATM机上的假银联电话,诱出密码。或者让用户误以为操作不成功离开柜员机,罪犯随后直接从出钞口拿走现金。

防范指引:执行取款操作后如若不出钞,不要轻易离开,及时查询余额看账户有无扣款,如若已经扣款,要与银行联系处理,但切记要拨打正确的电话。

几千,几万,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元的存款不翼而飞,犯罪分子又逃之夭夭,损失究竟要由谁来承担?在罪犯、银行和ATM机制造商之间,受害者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将银行推上被告席,但漫漫追款路常常让他们感到异常艰辛……

    维权艰辛

    陈上元,厦门人,法律专业出身,现在广州工作,因银行卡现金被盗走上历时一年半的维权路。陈上元说,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打官司,一个人迎战银行请来的三名律师,最终以银行同意承担80%的责任维权成功。

    钱被盗取证告银行

    2007年1月15日,陈上元在银行查询账户信息时,发现其理财金账户上的14500元被人分别通过多家银行的ATM机取走,而他一直妥善保管着银行卡。银行方面解释:自助银行的自动门刷卡器上被安装了非法设备。

    陈上元当晚就在该自助银行取过款,银行分析,他的理财金卡中的信息是被非法设备盗取了,之后通过复制银行卡而盗取了卡内的存款。

    事后,陈上元多次找到涉事银行的行长,对方说要等警方破案。法律专业毕业的他,用手机将每次和银行工作人员的谈话录了音,并将其刻成光碟,把对话录音整理成文字。除此之外,他还对银行的监控设备、ATM机、自己的银行卡、门禁器上的盗卡设备等拍照取证。

    一切妥当后,他将涉事银行告上了法庭。

    银行坚称不应担责

    对于陈上元的上诉请求,涉事银行辩称,陈上元一直管理其银行卡及密码,其存款通过自动柜员机提取,是根据他的银行卡及私人密码制定进行的正常交易。陈上元虽向派出所报案,但其银行卡及密码是否被盗,其账户上的存款是否被盗,密码及存款被盗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警方均没有作出认定。

    涉事银行还认为,即使陈上元诉请的事实存在,也是由其自己的过错造成的。首先他没有防范意识;其次,他在非法设备刷卡后没有立即报失银行卡及更换密码;再次,陈上元接触的是装在门禁上的非法设备,而没有接触自助银行门禁,所以并没有与银行发生关系。

    银行还称,他们当晚发现非法设备后即报警,且立即将该非法设备拆除,已尽到相应义务。此外,陈上元所持有的理财金账户银行卡的客户申请书及理财金账户的章程中均说明,使用密码操作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客户自行承担。

    银行被判担80%责任

    今年1月24日,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上元在被告处开设理财金账户,并领用理财金账户卡,双方订立的储蓄存款合同合法有效,均应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法院对陈上元存款被冒领的事实予以采信。银行提供自助银行交易工具,应对相应的设施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银行确认其自助银行相应的设施被加装上非法设备,说明其没有尽到保障储户交易安全的义务,是造成陈上元存款被冒领的主要原因,所以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

    陈上元未能履行妥善保管密码和谨慎使用的注意义务,其对存款被冒领亦承担次要责任。法院酌情认定陈上元应承担20%的民事责任,银行应承担80%的民事责任。

    涉事银行其后上诉到广州中院。中院于今年6月25日审理了此案。根据涉事银行的陈述,监控自助银行自动门的监控器在19时30分至次日早晨7时30分仅实行移动侦查监控,即自动门开启时或有人进入自助银行时启动监控器,而对于刷卡器处并未实行实时有效的监控,既不能监控刷卡器的正常使用状况或有无被人非法动用,也不能监控刷卡器的周围状况。所以该刷卡器被安装非法设备时,银行既不能第一时间发现、阻止不法分子的非法行为,其设置的监控器也不能提供何人何时安装了上述非法设备的监控录像。由此可见,涉事银行在自助银行的安全管理上确实存在疏漏、不当之处。

    时隔一年半后,广州中院最终维持了原判。

赔偿不等

    盗卡的手法五花八门,判决同样如此,有的人拿到了全额赔偿,有的人却分文拿不到。法律专家指出,我国民法通则未对ATM机盗款之类案件作出规定,期盼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

    门禁盗码获赔8成

    类似的银行存款被盗的事件近两年时有发生,警方透露,此类案件并不易破,即使打掉一个团伙,也未必能审出全部案件。事主则认为,账户内的存款莫名其妙没了,这并不是自己的过错。既然抓不到犯罪分子,就应由银行来承担责任。

    今年初,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州首例自助银行门禁被装盗码器引发的储户告银行案作出判决———储户和银行对损失承担责任二八分。

    2006年9月11日晚10时许,蔡先生持储蓄卡到某银行康王路分理处的自助银行取款,他在门禁设备刷卡进入时,设备系统提示需输入密码,蔡先生输入密码后,自助银行门没有打开,蔡先生随后离开。

    三天后,蔡先生前往该行取款时,发现存折内的款项被他人以ATM取款和转账的方式共取走3.5万元,蔡先生随即报案,并一纸诉状把该银行告上法庭。

    荔湾法院一审判决该银行赔偿蔡先生全部损失之后,银行向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初,广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该行荔湾支行承担蔡先生账户资金损失的80%的赔偿责任。其余20%的损失由蔡先生自行承担。

    折在钱丢全额获赔

    同是银行账户存款被盗,潘先生倒是获得了全额赔偿。

    2007年11月20日,佛山的潘先生带着存折到银行取款,工作人员告诉他,账户里的钱已被取走了。经调查,2007年11月19日,该银行为一名自称陈永的客户开设了一张银行卡。随后,陈永带着潘先生的身份证和存折,在银行柜台办理了转账业务,将潘先生账户内的128万元转账到了他的银行卡账户。

    在与该银行多次交涉无果之后,他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佛山禅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潘先生手上的存折并无交易记录,陈永所持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有可能均为伪造,银行并未充分保障存款的安全。今年6月,禅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银行支付潘先生全部存款128万元及相应利息。

    潘先生状告银行要求赔偿的案子,在珠三角乃至全国受到了广泛关注。他的胜诉,也是有人欢喜有人愁。潘先生状告的银行就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在法院宣判后提出上诉。

    吞卡丢钱获赔两成

    与潘先生相比,惠州的黄先生存款被盗的情况略有不同,因此他也只拿回了被盗存款总额的20%.

    2005年9月30日晚8时,黄先生到某银行柜员机取款,他将银行卡插进去后,不仅没办法取款,卡也拿不出来。随后,柜员机吐出一张单据:“此卡由银行保留”。他看到这张单据就放心地走了,准备第二天再到该分理处将卡取回。

    第二天上午,黄先生到该分理处取卡时,银行称找不到他的卡。黄先生立即查询卡内余额,一看傻了眼,卡内3万多元存款只剩100多元了。

    去年11月,惠州惠城区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承担20%的责任。银行不服这一判决,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6月,惠州中院进行二审,维持原判。

    除此之外,同类型的案件中,还有判决银行分文不赔的。

    责任难分

    面对林林总总各不相同的判决,人们不禁要问,储户存款不翼而飞,银行到底有无责任?如果有,是几成?众多律师对于存款被盗的责任分配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说法给予肯定。但在面对具体情况时,他们的看法又各有不同。

    银行赔偿多难过半

    中山大学民法专家张民安教授说:“我国在制定民法通则的时候,没有预见如今出现的ATM机盗款之类的案件,所以没有进行明确规定。”

    张民安教授表示,目前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多是根据安全保障义务,判定银行负补充赔偿责任,而补充赔偿责任一般是不超过50%的。

    张教授认为,储户和银行之间有着特殊的信贷关系,银行负有警示储户提防犯罪分子、保护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银行既然已经知道存在ATM机盗款的现象,就应予以保护。特别是在案件高发期,更应24小时派人对ATM机进行监视、巡查。虽然夜间不属于银行上班时间,但ATM机24小时受理业务,是营业大厅的延伸,银行同样负有保护义务。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元荣也表示,储户和银行之间是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ATM机属于银行的交易系统,储户使用它进行存款、取款等操作,银行自然应该保证储户的钱不丢失。

    骗术越低赔款越少

    “但对于存款被盗取的责任分配问题,还是要分情况而言”,张教授说,主要是看银行有无过失,以及储户有无过失。如果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比较隐蔽,储户在取钱的时候,按照一般的操作程序,以普通人的防范意识,未发现ATM机已被动了手脚,那么盗款的责任就在银行。但如果是储户自己没能引起警惕,常人一看就知道是犯罪分子提供的虚假电话,储户仍然上当受骗,拨打虚假号码,导致存款被盗,那就应该由储户自己负责了。

    存款被盗的责任分配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许多律师对张教授的这一说法给予了肯定。但在面对具体情况时,他们的看法又有所不同。广州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义春认为,如果储户的银行卡没丢,账户内的钱却没了,那责任肯定在银行,因为犯罪分子盗取的实际上是银行的钱。但如果储户拨打了犯罪分子提供的虚假电话,按照他们的要求进行了操作,从而协助了犯罪,那储户就应承担一定责任,但仍由银行承担主要责任。

    即便储户的银行卡没丢,他们又怎么证明银行有过错,钱并不是自己取走,也不是自己让别人取走的呢?上哪儿弄证据去?成了储户存款被盗之后,所要解决的难题。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耀红说,这种情况下,储户可以要求银行提供录像等资料。银行是特殊的民事主体,相对来说储户是处于弱势的。录像等资料又都由银行控制,储户很难进行举证,但银行在正常的管理情况下,是能够提供证据的。这时,储户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法院则可以根据侵权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要求银行提供资料。如果银行不进行配合,拒不举证,那么银行就存在过错。

    司法解释亟待出台

    犯罪分子利用ATM机盗款,银行是否应该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又应怎样?“可能不久就会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吴义春律师说,“但是责任承担的问题,还是要依照具体案件,不会一刀切”。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帆律师也表示,法律主要是规定原则性的东西,很难有很详尽的规定,所以应该不会将赔偿标准具体到50%或者80%.而张民安教授则认为,以后应该根据侵权法的一般原则,按储户的实际损失再加过失相抵来判决如何赔偿。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刘英杰律师认为,我国法律围绕储户在密码及银行卡丢失所造成的损失承担上仍然规定不清,造成诸多争执。目前,法律对储户在密码保管的责任范围上不明确。譬如,在银行卡的服务条款上,各家银行通过无限加大储户对密码的保管责任来免除自己的责任,这对于储户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储户对于密码妥善保管的义务范围应该限制在客户尽到一般人的保管密码的能力。在尽到了正常的注意义务和及时通知义务时,如仍发生资金丢失的情况,就应该让银行给予储户赔偿。

    “此外,法律可以考虑规定银行的先行赔付责任,来保护储户利益。”刘英杰说。据了解,美国的《电子资金转移法》就规定,一旦储户存款在银行发生了问题,银行应先行赔付,而后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此举大大保护了储户的利益。

    ■小民维权记

    张小姐手中传单派发完毕,一热心市民拿着传单帮张小姐又复印了几十份,围观路人纷纷伸手疯抢传单,现场变得拥挤,不少路人开始声援张小姐。

    有警察赶到现场,要带张小姐去派出所询问,张小姐称已多次去过派出所,并表示理解警察的辛苦,希望警察不要干涉她维权。警察无语,离开现场。

    在围观者簇拥下,张小姐冲进银行贵宾室讨说法,行长高呼:“要谈判就不要吵,无关人员请到外面去。”人群逐渐散开,银行门口恢复平静。

    协商交涉两月无果

    陈上元的银行卡事件算是告一段落了,而来自浙江的张小姐这两个多月来都一直在为银行卡3万元现金被盗事件奔波。张小姐说,这是用来给亲戚动手术的钱,银行应承担全部责任。多次交涉无果,10月7日下午2时许,张小姐第二次来到涉事银行门口,向市民派发传单诉说遭遇,表达对银行的不满。

    张小姐说,8月1日上午10时许多,她在广州某行办了一张银行卡。随后,她老公从浙江汇了3万元到该卡。当晚7时50分许,她前往该行的ATM机查询,发现3万元汇款已收到。第二天,她再到该行取款时,发现3万元不翼而飞了。经过对监控录像的查看,张小姐发现,当晚7时30分许,ATM机被动了手脚。

    10月6日,她已经在银行门前派发了100多张传单。两个小时后,辖区派出所的警察将她和行长一起带到派出所,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问题。但行长的态度让她很失望,“行长说我只能起诉银行,别无他法。”

    10月7日下午2时许,张小姐再次来到涉事银行门前派发传单。

    经过警方协调,张小姐与银行方面进行协商。事后,张小姐致电本报记者称,谈判没有任何结果,银行行长坚持“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张小姐有些无奈,钱是在银行丢的,不找银行理论,难道还能去找ATM机理论?

用卡习惯不良无间“盗”趁虚入  

生产ATM机的广电运通公司公共关系部詹经理说:六位数密码要在三次机会内破解,在概率上几乎为零。所以,犯罪分子只能通过在键盘上获取指纹、装摄像头偷窥等方法获取密码。

银行人士喜欢用“钥匙和锁”来形容“银行卡和ATM机”。银行卡诞生之初,很多人认为,一道密码就足可以保障用卡安全。其实,钥匙可以开锁,同时亦有失丢、被复制的风险。不断产生的银行卡犯罪,已让银行和客户都意识到,提高用卡安全将是一个永远不断完善的过程。

近日,记者走访大量商场、超市以及居民区的柜员机,采访部分银行卡用户发现,不少市民的防范意识还是较为薄弱,在密码保护、单据保存、警惕取款环境及使用个人签名方面,仍需改变习惯。

1密码:未有定期修改习惯

密码是挡住犯罪分子伸向银行卡黑手的最后一道“闸门”。但据记者近日采访的部分银行卡账户被盗用户发现,他们几乎都没有“定期修改密码”的习惯。一位事主李先生说,他被盗的银行卡是工资卡,平日取款次数并不多,修改账户密码非常繁琐。“修改密码以后,很容易搞混。”

还有部分用户表示,平日生活中经常需要输入密码,如:工作账号、邮箱账号、聊天软件账号、医保账号等等,使用时都需密码,记忆大量的密码非常困难而容易弄混,索性设置一个易记的密码。

2单据:随意丢弃容易泄密

记者还发现,部分柜员机前都放置废纸篓,不少用户查看完银行单据,就将柜员机单据丢弃在废纸篓里。据了解,根据单据上的账号信息,别有用心的人很容易通过银行卡复制机复制出同样的银行卡。而犯罪分子就可以通过这种银行卡,从事盗取账号资金的行为。

在有些废纸篓里,记者看到,不少单据已经被撕碎,但有些仍然完整,或是账户部分依旧清晰可见,这也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这种细节,谁会注意呀!”记者随即采访不少丢弃单据的用户,他们大多持有这种态度。

在有些银行柜机前,记者看到,ATM机上会提醒:不要随意丢弃ATM机出具的回单。甚至有专家建议,用户需要妥善保管银行卡凭证信息,能够不打印的信息尽量通过查询来完成,实在需要打印时,也应仔细保管好凭证条,不随意在公共场合撕毁或丢弃个人信用卡的相关信息。

3环境:行人稀少便于作案

今年9月份,本报曾报道过,某银行燕塘支行一台ATM机上,四个人的银行账户遭盗窃。其中一位用户在某日早上7时许在另一家银行取现时,看到柜员机旁上贴着一张纸条,上称:“估计系统正在升级,暂时无法取款,需拨打热线电话”。于是该用户被骗到燕塘支行提现,最后,账户上30多万元遭人盗窃。

为何要将这位用户骗到燕塘支行后再实施盗窃呢?据记者观察,燕塘支行位于路口,两台柜员机暴露在路面上,外面仅有摄像头监控。而且事发时均是早上7时许,当时路上行人稀少,便于作案。

“我们急着用钱,哪还顾得上观察周围环境。”昨日,记者采访多位银行卡被盗用户了解,一般在着急取钱时,他们根本无暇顾及周围的环境。

4签名:疏于核对形同虚设

目前,在市面上流通的信用卡,不少要附上签名,还需要输入密码。记者随机采访的部分信用卡用户对于信用卡背后的签名,并不太重视。他们认为,一旦信用卡使用了密码,“签名”就变得可有可无。“签名像鸡肋一样,有些收银员根本不去核对签名。”一位信用卡用户的刘小姐说。

同时,记者在不少商场、超市的收银台看到,付款使用pos机,一般无任何遮拦,而且收银台前都没有明确的一米黄线,消费者在pos机上输入密码时,很容易被后面的人看到。因此,消费者设定输入密码,反而给了不法分子窥取有了可乘之机。

虽然目前银行卡的磁条容易被复制,但密码暂时仍然无法靠技术来破解。眼下发生的克隆卡事件,犯罪分子都是靠偷窥来获取密码的,所以保护好自己的密码,是提高银行卡安全性最关键的因素。

广州各大商业广场是柜员机分布相对集中的地方。昨日,在天河区一座大型商业广场,记者看到,商业广场二楼中庭共摆放着15家不同银行的无遮拦式柜员机,摆放的密度相当高。其中一面墙的拐角位置,5米不到就总共放置着6台柜员机,平均每台机间距只有十多厘米,有些甚至紧靠在一起。

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据记者观察,用户在操作柜员机时,很容易看到旁边用户操作时透露出的各种银行卡信息,包括:账号、余额等,甚至密码。

记者随机询问几位用户,他们表示对“高密度”放置的柜员机,如何保障自己账户的私密性和安全性,有一定担忧。“但有时候急着用现金,就顾及不了这么多了。”一位天河白领吴小姐说。

商场内摆着如此多的柜员机,但高峰期时还是难以满足用户取款的需求,常出现可见排队的现象。记者留意到,几乎所以柜员机前,都未设置一米的安全线。一般情况下,自觉的排队用户会主动与操作柜员机的用户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但在人多的高峰期,保持距离这些细节就难以保证。

而在昨日,越秀东山口、荔湾老西关龙津路、荔湾路等老城区,记者走访发现,这里柜员机分布较少,但不少设置在户外,并且用于监控的摄像头不如商业区周围那么多。

此外,老城区的街道布局纵横交错、巷街相连,其间道路狭窄,一旦有人在后面尾随,比较难以防备。

一位住在龙津路的王阿伯表示,每次到柜员机取现时,都叫子女陪同。如果没有家人在场,他一般都在柜台取钱。“我宁可在柜台多排一下队。”王阿伯表示,担心独自前往柜员机取款,可能遭尾随抢劫。

住在老城区的居民,也有不少像王阿伯这样的担心。

短信确认是否要刷卡

 

    据一家国有银行银行卡业务的负责人介绍,虽然目前银行卡的磁条容易被复制,但密码暂时仍然无法靠技术来破解。眼下发生的克隆卡事件,犯罪分子都是靠偷窥来获取密码的,所以保护好自己的密码,是提高银行卡安全性最关键的因素。

 

  而据记者了解,目前除配合密码使用外,银行还开通了以下几种业务,作为安全使用银行卡的另几道防线。

 

  ●短信通知:这已经是银行业界最普遍使用的业务了:将银行卡的资金变动情况,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客户手机上。通过这种方式,客户可以在第一时间监控到银行卡的异常交易,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安全支付密码”:发生大额消费时,将金额用短信通知客户,然后由客户决定是否要承认该笔消费。当客户认同此消费,用手机进行确认,刷卡才能成功。

 

  ●身份证捆绑业务:即客户先行设定金额门槛,如2000元,如果一笔消费超出2000元,就需要出示身份证一起使用。

 

  ●“照片卡”:与其用身份证,还不如将身份证与卡合二为一,将照片印在卡上。目前不仅信用卡可以开办此业务,就连普通的储蓄卡亦可以申请照片卡,如浦发银行。照片卡一般需要两年之内就要更换一次新卡,上面的照片也会及时更新。因此银行人士表示,照片卡上的照片比“身份证”更贴近本人相貌。

扬声器喊话吓退坏人

    据介绍,银行一直都有对银行卡的交易数据进行监控,可以分析并提取出“异常交易”。如一张卡在短时间内频繁刷卡或提现,有关这张卡的数据就会被提取出来。据一家近期涉及克隆卡事件的银行介绍,其实发生案例时,他们在后台已经监控到这个情况,但等银行的人赶到那里后,涉案人已经离开了现场。

而银行在提高银行卡安全性的同时,也在加强对ATM的监控。据一家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的相关负责人透露,在他们分行,有一个大的监控中心,通过摄像头,可以将该行分布在城市里各个角落的ATM机的现场情况及时反馈。如果发现哪台ATM机前有嫌疑人在恶意安装或损坏机器,监控中心的人就可以对嫌疑人喊话,ATM机上的扬声器就会传出如“你在做什么”的声音,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也曾吓退过一些不法分子。

遗憾的是,这种远程监控还没有完全普及。股份制银行ATM机数量相对比较少,因此远程监控比较容易做到。国有大银行则正在推进中。

除了远程监控,银行一般会对ATM机进行日常的巡视。据了解,现在的巡视可分三级,一是银行付费请ATM供应商组织巡视队伍,但一天基本只会巡视一次,主要对机容机貌进行检查。二是银行自己组织巡视队伍,但巡视的次数也有限。第三就是靠网点的经警和大堂经理随时对ATM机进行监控维护,这种巡视应该是最有效的,但对远的网点的ATM机又无法顾及。

信用卡安全指数高于储蓄卡?

储蓄卡除了签名还要密码,而信用卡只要签名就可以了。在国外,很多人认为输密码会浪费时间,但国内的情况却截然不同,很多持卡人认为信用卡不设密码非常不安全,反而要求银行增添这项功能,于是“密码”业务逐渐回归,甚至升级到与“身份证”同时使用。

安全级别高但需付费

据一家国有银行银行卡业务的负责人透露,其实现在信用卡能用的安全措施,普通储蓄卡也都能用,因为两个卡使用的平台是一样的,并不存在“信用卡”等级更高的说法。比如说,普通的储蓄卡,一样可以设置安全密码业务,即每发生一笔交易,都需要客户用手机确认。但这位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储蓄卡普及率太高,一个人身上都会有几张卡,如果每张卡每笔业务都要这样去做,很多人又会觉得很麻烦。“另外,也很难保证每个客户都会提供一部手机,如果没有手机,是不是就不让他使用银行卡了呢?”这位负责人反问道。

目前信用卡与储蓄卡相比,看上去安全等级更高的原因,主要就在于两个客户群体的付费能力有所不同。信用卡主要针对高端客户,他们更愿意选择一些付费项目。像前面提到的用于提高银行卡安全的多种业务,皆非“免费午餐”,能否使用,取决于客户是否愿意付费。

极少数银行推出有条件失卡保障

虽然在技术上,信用卡能用的业务,储蓄卡都可以借鉴,而一旦失卡后,储蓄卡客户的利益保障暂时还无法与信用卡客户等同。

目前已有银行推出信用卡失卡保障,即当卡意外丢失后,客户挂失前48小时发生的盗刷交易,损失由银行负责。据一家推出此业务的银行信用卡负责人透露,由于这种业务的推出,很难判定持卡人是真丢卡还是假丢卡,因此很可能会引发恶性盗刷。在他们考虑推出失卡保障业务时,一时竟然找不到保险公司来为该业务保险。

不过所谓的失卡保障,也是有条件的保障。如银行会限定承担的额度,像一些银行普卡最高1万元,金卡最高1.5万元等。另外,所有推出此业务的银行都要求,只有在失卡后发生的非密码业务才会给予失卡保障。如果丢失的卡片被人凭借密码用于ATM取现,银行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失卡保障业务风险较高,目前推出该业务的银行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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