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组织全市中小学财务审计工作的请示
作者:admin 日期:2009-03-10
东 台 市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组织
全市中小学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1
各镇中小学、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学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全市中小学财务内审工作结合2007年部分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一并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1.被审计人是否依法履行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职责、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2.办学经费的筹集情况如何,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真实、合法,各项支出的效益如何,执行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的情况,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现象;
3.学校各类资产状况如何,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使用效益如何;
4.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
5.财经管理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6.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7.被审计人是否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8.食堂营运及管理情况;
9.局领导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二)方法及程序
这次对岗位变动的校长经济责任审计采取就地审计的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学校;进行审计公示;被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内容提供书面述职报告并附有关材料;被审计学校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工作总结、有关会议纪要、经济合同、纪监及审计机关的有关检查报告等资料。在审计过程中根据需要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或个别走访有关当事人、知情人;编制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学校意见;向局领导报告审计结果。
(三)日程安排
时间A组召
集人学校被审
计人参加审
计人员B组召
集人学校被审
计人参加审
计人员
9月19日
-9月21日夏钦岳溱东镇
小学吴春尧冯树鸿
丁国安
周 安
万 亿
陈宏林
王美元
李文芳
吴振华广山镇小学冯贞玲徐 达
钟家旺
王 洪
郭 平
刘忠毓
吕晓敏
夏华庭
周晓江
9月24日
-9月26日时堰镇
中学袁则存广山镇中学潘春良
9月27日
-9月29日台南镇
小学谢富胜廉贻镇小学王彭年
10月9日
-10月11日后港镇
小学毛俊晖廉贻镇中学陈卫忠
10月15日
-10月17日富安镇
小学崔亚明海丰
中学张华
10月18日
-10月20日丁庄
中学丁立锋许河镇小学白修成
10月22日
-10月24日富东镇
小学胡德华唐洋镇中学姚瑞琪
10月25日
-10月27日沈灶镇
小学张连香新曹镇中学韩从明
10月29日
-10月31日沈灶镇
中学丁桂江农干桥学校张心田
11月1日
-11月3日三仓镇
小学徐海青弶港镇小学丁富年
备注1.具体单位的参审人员由召集人通知。
2.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及参加审计人员另行安排。
二、中小学财务审计
(一)审计内容
1.各项收费是否规范(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使用票据、收费公示等);
2.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专项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及其他收入等)是否及时足额解交财政教育专户,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3.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基建支出等)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基建工程及大宗(件)物资采购是否严格履行申请立项报批手续,是否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规;
4.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有关会计法规和制度;
5.代办费是否及时与学生结算;
6.上级各项专项补助是否专款专用;
7.资产管理情况(含帐簿是否健全,资产登记是否真实、及时、完整;学校财产有无长期外借、流失现象,应收及暂付等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结算等);
8.中心校对所属分校的财务管理情况;
9.食堂营运及管理情况。
(二)集中地点及日程安排
见《农村中小学财务内审日程安排表》。
集中时间报到地点参 加 单 位召集人审 计 人 员
11月5日
|
11月7日溱东镇中学溱东镇中学、时埝镇小学、后港镇中学、台南镇中学、五烈镇中小学、东台镇中小学夏钦岳
吴振华
钟家旺、冯树鸿、刘钟毓、吕建忠、王美元、周晓江、徐达、梅嵘、李茂栋
11月8日
|
11月10日唐洋镇中学富安镇中学、富东镇中学、许河镇中学、唐洋镇小学、新街镇中小学、弶港镇中学、三仓镇中学、新农中小学钟家旺、夏华庭、陈宏林、丁国安、周安、李文芳、吕晓敏、
李茂栋
11月12日
|
11月14日安丰镇中学安丰镇中小学、梁垛镇中小学、新曹镇小学、曹丿镇中小学、头灶镇中小学、四灶镇中小学、海丰镇小学钟家旺、崔曙华、陈宏林、夏华庭、吕建忠、吕晓敏、郭平、徐达
11月15日
|
11月17日三仓中学时埝中学、安丰中学、唐洋中学、三仓中学、二职中、曹农中学、曹农小学钟家旺、刘惠芹、冯树鸿、丁国安、刘钟毓、李文芳、周安、周晓江、徐达
备
注1.11月5日、11月8日、11月12日、11月15日上午8:30前,参加单位的主办会计分别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审计人员于上午7:30到教育局集中上车前往。
2.驻城市直学校另行安排。
(三)需带材料及用品
1.2006学年(指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账、相关辅助账、记账凭证及有关会计资料;
2.计算工具;
3.生活用品。
希各学校及时通知主办会计和被抽调的内审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准时参加。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东台市教育局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